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,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,全民医保改革向纵深推进,我国已建立起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,建立了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,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,发展多种形式商业健康保险,构建起多层次、宽领域、全民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,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初步实现,为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奠定了制度基础。 近年来,我国从改革职工医保起步,全面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,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,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,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……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互补衔接,有效提高公平性普惠性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“病有所医”的保障需求。 目前,我国已建立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,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.6亿人,参保率稳定在95%以上;职工医保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为80%和70%左右;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从2015年的29.27%降至2020年的27.7%;基金年收支均超2万亿元、惠及群众就医超40亿人次,极大缓解了群众看病难、看病贵问题。 医保制度改革不断深化,不仅实现全民“应保尽保”,也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精细化和高质量的医疗保障。 更多药品可选,就医负担进一步降低。通过推进国家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,动态调整优化医保药品目录,探索建立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等,不仅将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范围,群众就医负担也明显降低。2018年以来,国家集采6批234种药品,平均降价53%;2批耗材,平均降价超80%。2021版药品目录品种增至2860种,67种谈判药品平均降价62%。 更加平衡、着眼长期,可持续能力显著增强。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,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;健全筹资运行机制,加强医保基金监管……党的十八大以来,医疗保障各项制度建设力度提升,确保医保基金整体运行稳健可持续,为进一步提升保障能力奠定坚实基础。 2019年,全国统一跨省异地就医线上备案服务试点工作启动。在2017年实现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的基础上,2021年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也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。截至2022年4月底,累计接入20.53万家定点医药机构,惠及就医群众3242.19万人次,所有省份均已启动高血压、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;2020年,国家医保局要求涉及群众的经办服务事项,办理材料均不超过4种,并逐一列明,取消了“其他材料”“有关材料”等模糊表述。 让数据多跑路,让百姓少跑腿。一站式服务、一窗口办理、一单制结算,医保服务事项均可在线办理。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不断增强。 【案例来源:改编自《人民日报》(2022年06月06日 第02版)】 请结合所学知识,谈一谈我国公共支出的原则和方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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